要了解追溯性價值評估與未來價值評估,我們可以從理解評估實踐中兩個十分重要的日期——評估基準日和評估報告日的內涵入手,來了解追溯性價值評估和未來價值評估的具體內涵。
由于隨著時間的推移,資產所處的宏觀經濟條件、面臨的市場情形以及自身的狀況都在不斷地發生變化,所以資產的價值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
而在實踐中,我們只需要知道被評估資產在特定的某個時點的靜態的價值,而無須知道資產連續的動態價值,所以我們可以根據評估的特定目的選定某個時點,來判斷評估對象在該時點所處的假設條件下的公允價值,這個時點就是評估基準日,它是確定資產狀況、市場條件、資產價值等的基準日期。
評估報告日通常為注冊資產評估師形成*終專業意見的日期。
一、當評估基準日與評估報告日相同時,評估結果反映的是被評估資產的現時公允價值就是現行價值評估。
二、當評估基準日早于報告日,評估結果反映的是被評估資產在該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則是追溯性價值評估。
1.比如,在現實中常遇見的聯營法律糾紛中需要確定聯營雙方投入的資產的比例,這時就需要對聯營雙方聯營時投入資產的價值進行追溯性價值評估。
2.又如,委托方或其他相關當事人對其他評估師在過去的某個時點出具的評估報告有異議,此時評估師就需要對報告中的被評估資產進行追溯性價值評估,以對前邊的評估報告的結論進行復核。
3.再比如,涉及遺產或繼承稅等的稅基評估等等,都需要評估師對資產做追溯性價值評估。
三、當評估基準日晚于評估報告日,評估結果反映的是被評估資產在該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則是未來價值評估。
1.比如,開發商需要抵押貸款進行項目融資時,用以抵押的標的是在建工程甚至是規劃中的工程,此時就需要評估師在充分的調研掌握足夠多的現有數據的基礎上,對在建工程甚至是規劃中的工程的未來價值進行合理的推測估算,從而對相關當事方提供合理的專家咨詢意見。
2.再比如以現金流量為基礎對企業價值進行評估時,確定現金流預測期期末價值時,需要評估師對企業預測期期末的價值進行合理的未來價值評估。